
医院污水水质比较复杂,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寄生虫卵和一些有毒有害物质,有些含有放射性。医院平均日排污量为BOD560g/(床·d);COD100~150 g/(床·d);SS50~100g/(床·d)。污水浓度与耗水量成反比。一般BOD530~200mg/L,COD70~300mg/L,SS80~220 mg/L。细菌总数1.5×107~3.5×109个/ml。医院每日排放的污水量与医院的规模、医疗内容、设备条件、住院和门诊人数、地域、季节、人的生活习惯和管理制度等因素有关。一般大医院400~600L/(床·d)时变化系数K=2.0~2.2;中型医院300~400L/(床·d),K=2.2~2.5;小型医院250~300L/(床·d),K=2.5。排水通常在上午7~9时,下午18~20时出现2次高峰。
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2005年颁布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结构污水排放执行标准中表1的规定。
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标准中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禁止向GB3838 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3097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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